2.1纾解情绪与缓和身体症状的办法

交流
不要隐藏感觉,试着把情绪说出来,并且让家人与孩子一同分担悲痛,无须过于担心。因为自己有了某些心理反应(比如失眠、噩梦、强烈的惊恐和悲伤)而误将其当作“病态”,从而可以地去试图压抑,反而对自己没有好处。

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或忌讳,二逃避和别人谈论的机会,要让别人有机会了解自己。

别忘记家人和孩子都有相同的经历和感受,不要阻止亲友对伤痛的诉说,让他们说出自己的痛苦,是帮助他们减轻痛苦的重要途径之一。引导他们说出自己的痛苦,是帮助他们减轻痛苦的重要途径之一。

休息
在伤痛及伤害过去以后,要尽力使自己的生活作息恢复正常。

工作及开车都要特别小心,因为在重大的压力下,意外(车祸)更容易发生。

一定要有充足的睡眠与休息,与家人和朋友聚在一起。

让时间抚平创伤
不要勉强自己去遗忘,伤痛会停留一段时间,是正常的现象。

如果有任何的需要,一定要向亲友及相关单位表达

2.2 如何疏导恐慌情绪

 
面对突发事件,感到心理压力大时,应当与亲朋好友多沟通,让情绪得到合理的宣泄,大胆说出你的恐慌。坦然面对和承认自己的心理感受,不必刻意强迫自己抵制或否认在面对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产生的害怕、担忧、惊恐和无助等心理体验,尽量保持平和的心态。同时,启动科学的心理调节措施,进行一些能让自己放松的活动,如听音乐,看小说,写日记,收拾家务等等让自己感兴趣的一些小事情,转移自己的情绪,并保持良好的睡眠;

少部分人在遭遇灾难后的心理反应则会延续数月、数年,而表现为“创伤后应激障碍”。灾后尽管时过境迁,他们仍睹物思人、触景生情,灾难片段在脑海中、梦中反复闪现,甚至不愿在原来的环境中生活,不愿和人交往,表现的过于警觉等。若有尚需情况发生,则需要寻求心理专业工作人员的帮助;

家里的老人或者孩子,可能会出现一些反常的表现;易怒、兴奋、不安、絮叨,甚至联想到以前的一些负面时间等。这时,家人要尽量理解,最好能够在一起,以增强相互的依赖和安全感。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情绪反应,使他们感受到被重视和信任,从而充满自豪与信心,以降低不良情绪的影响几率,用自己的信心去鼓励和激发亲人。

2.3 如何应对痛失亲人哀伤

丧失亲人之后,通常都会经历如下四个心理反应过程:
(1) 休克期:可能出现情感麻木,否认丧失亲人的事实
(2) 埋怨:有些人会自责,后悔自己没有救出亲人,有些人会愤怒,对灾难造成的亲人丧失感到非常生气;
(3) 抑郁期:有些人会出现情绪低落,不愿意见人,特别是丧失了孩子的家长特别不愿意看到与自己孩子同龄的儿童;有些人什么都不想干,对什么都没有兴趣,夜间噩梦,失眠等;
(4) 恢复期;不再做噩梦,开始适应新的生活。

在居丧过程中,可有以下一些心理自助方法。

(1) 对于丧失亲者而言,出现以上的心理反应是正常的。若如上反应持续时间超过半年或者过于强烈,则应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;
(2) 应当尝试表达哀伤、自责、愤怒等情绪。哭泣、向他人倾诉、写日记等方式都有利于情感的表达;
(3) 可以寻求家人和朋友的帮助和支持,向他们表达自的需要,让大家一同分担悲痛;
(4) 学会适应逝去的亲人已经不存在的新环境,扮演一个以前所不习惯的新角色,并掌握以前不具备的一些生活技巧,从而适应新的环境。如果不能认识到环境已经改变,从而重新界定生命的目标,就容易长期陷入痛苦中不能自拔,对健康是极其不利的。

2.4 如何判断自己和家人必须去找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

如前所述,人们在严重的灾难之后,通常都会出现一系列的诸如恐惧、悲伤、愤怒等正常的心理应激反应。淡若体验到强烈的害怕、失助、或恐惧,或者同时具有如下表现,严重影响了工作与生活,则可能需要寻求心理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的帮助;

(1) 彻底麻木、没有情感反应、经常发呆,对显示有强烈的不真实感,对创伤事件部分或全部失去记忆;
(2) 脑海中或者梦中持续出现灾难现场的画面,并且感到非常痛苦;
(3) 回避更灾难有关的话题、场所、活动,对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;
(4) 经常出现难以入睡、注意力不集中、警觉过高以及过分的惊吓反应。

此外,若上述反应并不强烈,但持续事件长,也应当主义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。除上述情况之外,有些人可能还会表现出其他心理问题,包括酗酒、性格改变等等,这些情况均应寻求心理卫生专业人员的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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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ddxz on 06月 22nd, 2008 | File Under 地震 | -